基金名稱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金磚四國基金美元A (acc)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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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英文名稱 | 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 Funds-Templeton BRIC Fund Class A (acc) USD | ||
台灣總代理 | 富蘭克林投顧 | ||
海外發行公司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 | ||
指標指數 | 摩根史坦利金磚四國指數(含稅後股利) | ||
成立日期 | 2005/10/25 | 註冊地 | 盧森堡 |
基金規模 | 403 百萬美元(2024/09/30) | 計價幣別 | 美元 |
基金類型 | 區域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金磚國家 |
投資標的 | 股票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5 |
投資策略 | 本基金之投資目標在於追求資本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資於(i)依據巴西、俄羅斯、印度與大中華地區(包括香港及臺灣)之法律設立或主要營運地點在以上金磚四國的公司的股權證券、或(ii)主要收益或利潤係來自以上金磚四國經濟體或主要資產位於以上金磚四國經濟體的公司的股權證券。然而,為了以更具彈性並實用的投資政策達成投資目標,本基金可能尋求投資於其他可轉讓證券的機會:包括債券、固定收益證券、貨幣市場工具等。 | ||
最高經理費(%) | 1.60 | 最高保管費(%) | 0.14 |
單一報價 | Y | 傘狀基金 | Y |
配息頻率 | 經理人 | Chetan Sehgal | |
保管機構 | J.P. Morgan SE-Luxembourg Branch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 ||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 ||
連結保單 | 現售保單 停售保單 |
淨值日期 | 最新淨值 | 漲跌(%) | 本月以來(%) | 本季以來(%) | 今年以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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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 20.94 | -1.04 | 1.60 | -1.41 | 19.45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5.51 | 14.80 | 11.56 | 22.74 | 38.58 | -9.19 |
附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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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註3: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註5: |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
註6: |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註7: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註8: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註9: | 本網站所提供之基金資料僅供參考,實際內容應依各基金公司公告資料為準。 |